管材落錘沖擊試驗機適用于對塑料、玻璃、陶瓷等非金屬材料試樣或制品進行沖擊試驗,是用以評價材料抗沖擊性能的一種測試儀器。同時,也可以對同種材料、同種規格的試樣進行沖擊對比試驗,以鑒定材料質量的優劣。工作原理:在試驗機上安裝一個開合夾具,夾具與電磁鐵相接,錘體升到所需高度,按動落錘開關,電磁鐵動作使電磁閥打開,使錘體自由落下,沖擊在試樣上,達到測試的沖擊能量可根據錘體質量及沖擊高度計算得出結果,當錘體沖擊試樣后,試樣沒破壞使錘體產生反彈后,光電信號控制搶錘機構迅速將反彈錘體夾(接)住,達到防止二次沖擊的目的。
管材落錘沖擊試驗機操作說明:
一、根據實驗需求和試驗方法,確定好質量和沖擊高度。
(1)根據試驗要求選擇合格的整體質量;
(2)將選用好的錘頭緊緊固定在錘桿上;
(3)根據試驗方法,在0-2000mm內確定好試驗沖擊高度。
二、打開電源開關,指示燈亮后;進入程序的有效過程,同等防二次捕捉機構中接板合上。
三、打開體機門,將夾具驅動部分下降到裝位置,把選定尺寸管材試樣防進V型夾具中,并使試樣中心一定放在夾具中心,然后安裝上管材夾具,并使夾棒壓住管材內壁,把可調手柄擰緊,指示燈熄滅,按上升鍵,當檢測到試樣完成到上限位置時,試樣臺自動停止。
四、旋開半圈門,將選定質量的垂體放入放二次捕捉機構借錘板上。
五、按上升鍵,使錘體處于自由下垂狀態,且在落管中心,到確定高度后錘體啟動停止,然后旋團半圈門。
六、按下落錘,錘體下落,沖擊試樣,防二次沖擊機構自動捕捉錘體,試樣不破碎錘體不反彈,則按下手動鍵,取出錘體。
七、取出原試樣,換上新試樣重復上述步驟。
八、在確定無錘體,無試樣時,關閉總電源開關。